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从速清理和整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规范学校办公房屋使用。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照201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2017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精神,于2018年5月21-27日期间再次进行自查核查,5月28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本部门花溪校区房屋平面图、自查报告及甲秀校区自查报告纸质版汇总上报。其中,花溪校区办公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至后勤管理处,甲秀校区办公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至甲秀校区管理处,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花溪校区各楼宇的平面图,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自己所在楼宇、楼层在OA管理员群文件中进行下载;
2.以B5基础医学院为例:一共5层,平面图有5张,每层对应填写,提交的统计情况应有5张(每一层一张);
3.各部门直接在房屋平面图里填写用途情况,例如:教室、仓库、办公室或空置等等,房屋填写内容不能为空(办公用途的,需要注明具体办公人员姓名、职务及人数);
4.甲秀校区的办公用房由于没有房屋平面图,请提交注明了房屋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的自查报告即可;
5.两校区的自查报告中,均需说明是否符合用房规定和标准,如有不符合的情况需阐述清楚具体问题和原因;
6.各部门(二级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后,学校后勤管理处、甲秀校区管理处和学院办公室将实地对用房情况进行核实;
7.如有疑问,请致电花溪校区行政楼117后勤管理处办公室:88233079。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从严从速清理和整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通知
附件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附件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