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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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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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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组在贵州省遵义市中医院进行检查。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4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贵州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5天时间里,检查组先后赴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实地考察中医药大学、中医院、中医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老专家等对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有关意见建议。
白玛赤林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要义。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对中医药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和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4年投入中医药方面资金超58亿元
4月12日下午,检查组听取了贵州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情况汇报。
“这次到贵州省检查,主要是了解中医药法贯彻实施的情况,围绕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新形势下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确保中医药法进一步落地见效,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志今指出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
贵州省副省长王世杰在作工作汇报时说,中医药法颁布以来,贵州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的战略决策部署,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蒋立虹问道。
王世杰回应说,近年来,贵州持续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中医药工作,主要从强化组织统筹、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动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
据介绍,中医药法出台之后,贵州省政府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中医药发展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中医药主管部门把学习贯彻中医药法作为重要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贵州省成立中医药管理局,作为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主要承担全省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工作,是全国六个单设中医药管理局的省份之一。各市(州)把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州)卫健局下设中医科,中医执法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局开展,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贵州省级财政不断加大中医药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投入长效机制,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17年至2020年,全省共投入中医药方面资金58亿余元,各年度分别投入5.32亿元、6.96亿元、10.05亿元、36.07亿元(含用于支持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6.5亿元)。
多措并举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贵州地处西南内陆腹地,是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区之一,现有中药材品种资源5304种,有“天然药物宝库”“夜郎无闲草、黔地多灵药”的美誉。
“中药材质量关乎中医药事业的成败。贵州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张洪贺提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张集智回应说,近年来,贵州持续提升规范化种植能力,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稳定。
“我们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坚决把好中药材质量关,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及化学除草剂的行为,严格管理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同时,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天麻、太子参、铁皮石斛、灵芝、半夏等重点单品开展62个抽样点次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监测。此外,还开展中药材绿色生态化种植养殖技术研究,围绕重点单品在关键时节印发生产技术管理要点,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培训1万余人次。”张集智说。
不仅如此,贵州还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2019年至2020年两年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1050万元,建设基地118个。全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1296个、面积72万亩,持续保障高品质药材原料稳定供应。
仍需做好中医药守正创新工作
有着“中国苗医药之乡”荣誉称号的贵州省,近年来在推动苗药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在健全标准体系方面,贵州开展苗医药标准研究和制定,完成苗医慢性疼痛诊疗技术标准55项,制定苗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及临床诊疗术语107项、苗医保健技术标准7项。”王世杰举例说。
然而,由于身份上的难以确认、传承方式的限制等原因,苗药的传承和发展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汇报时说,在苗侗民族医药理论体系的建立、苗侗医药的传承和理论研究上,当前面临的任务、挑战艰巨而又紧迫。
由于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没有文字,民间医务诊疗活动以临床实践为主,主要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没有现存的民族医药理论,尚未编制较为完整的理论教材。苗侗民族医药虽然在临床实践上疗效确切,但由于没有理论支撑,加之苗侗民族医药挖掘整理工作进展缓慢,导致苗侗医药至今未被国家明确,影响了苗医、侗医的认定、准入和苗侗药纳入中国药典等工作。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训伟说,苗医没有文字,主要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苗医学系统性、权威性理论缺失。而且,由于基础理论的缺失,苗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尚未开考,所以没有苗医执业医师。
“苗医多有‘传子不传女、家传不外传’的传统,这使得苗医后继乏人的现象越发严重,传承人员呈现出锐减的态势。同时,由于苗药未能纳入民族药范畴进行管理,和藏、蒙、维等民族药相比,在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必然影响到苗医药的发展。”王训伟说。
王训伟说,为加快推进贵州省民族医药发展,建议将贵州省苗药纳入民族药管理范畴,享受其他民族药同等待遇。同时,在贵州省苗药进入《中国药典》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对于贵州在中医药守正创新方面遇到的困难,检查组指出,要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中医药发展的总体思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开放合作,走出一条符合中医药特点、符合本地区特色的发展道路。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中医药工作和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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